3月30日,省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關于開展《河北省河湖保護和治理條例》執法調研情況的報告提請會議審議。去年10月,執法調研組赴承德、唐山、保定、邢臺、邯鄲5市,對條例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調研。
綜合施策、多措并舉,依法保護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報告指出,條例頒布以來,各級各部門把宣傳貫徹條例作為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全面推進河道清理整治、河湖生態修復,河湖依法保護和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河道生態修復全面鋪開。對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386條河道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共清理垃圾47.63萬立方米、棄土棄渣68.36萬立方米。加大調水補水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向29條河道生態補水28.77億立方米。
集中開展河道“四亂”清理整治。對河道“四亂”問題進行拉網式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河湖“四亂”問題11052個,已完成整改10798個,完成率98%。
全面規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共開展聯合執法1452次,出動執法力量5萬余人次,查處河道非法采砂行政立案108起,累計罰款73.3萬元,打擊非法采砂高壓態勢進一步形成。
大力開展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全面啟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遙感監管,實現全省全覆蓋。全力組織實施坡耕地綜合治理、京津風沙源治理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等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585平方公里。
執法力量薄弱、節水機制不健全,保護治理仍有短板
記者了解到,當前河湖保護和治理工作在執法監管、節水機制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執法調研組發現,基層執法監管力量薄弱,特別是縣、鄉基層一線河湖執法力量與當前執法任務不相適應,亟需在執法人員數量質量、裝備配備上向基層傾斜。同時,城鄉污水和農村垃圾收集處理設施,特別是偏遠農村地區覆蓋率、配套率相對較低,加之河道管理人員少,巡河發現和解決問題不及時、不到位,致使傾倒垃圾、亂扔廢棄物現象時有發生。
條例要求,健全完善節水制度和激勵機制,推進形成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的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從調研情況看,全社會節水意識依然淡薄,無論是工廠企業、農業生產,還是家庭生活、公共場所,浪費水的現象依然存在。
同時,目前節水方面法律制度不健全,還未制定節水專項法規。特別是農業節水難度大,農業水價低、節水措施推廣難。城鎮階梯水價執行不徹底,經濟杠桿調節作用不明顯,居民生活用水浪費現象普遍存在。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
報告建議,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健全法規體系,完善相應政策,增強科技支撐,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
執法調研組認為,應在國家尚未出臺節水法律法規之前,針對河北資源性缺水實際,加快制定我省節水專項法規,填補我省節水立法空白。同時,要大力推進水資源稅和水價綜合改革,進一步完善水權水價和農業用水價格制度,建立覆蓋各行各業的全社會節水標準體系。減少農業用水對地下水的依賴,充分利用外調水,大力調整種植結構,發展適水型農業,在不同類型區建設農業節水示范區,大力推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探索農業灌溉節水管理機制改革。此外,還要加強科技創新,促進節水技術、節水器具、節水工藝研發推廣運用,提高再生水循環利用率。
“加大監管力度,加強上下游各部門之間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河湖生態監管平臺和第三方巡查主體作用,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局面。”報告還建議,整合相關執法力量,建立部門會商、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制度,定期開展河湖保護和治理聯合執法。充分運用數字化、智能化等現代化手段,加大實時監測預警力度,建立省市縣三級信息化平臺,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在人員、裝備、經費保障等方面向基層傾斜,不斷提高其執法能力和水平。